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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外事接待管理办法
为促进学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规范校内各单位的外事接待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中的“外事接待”系指国外以及港澳台地区团体或个人来访接待。
学校的外事接待由外事办统筹安排,校内各单位予以协助。
外事办提前制定接待计划(来访目的、来访者背景资料、日程安排等),并根据实际情况,邀请校领导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出席。
如涉及签订合作协议,由负责国际合作与交流的校领导签署。
外事接待中所涉及的具体项目,各相关单位应安排专人落实。
接待完毕,外事办负责填写《外事接待登记表》,整理照片并存档。
外事接待的费用从学校的接待经费中支出。
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外事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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