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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外籍教师管理制度

聘请外籍教师的具体程序

各院系根据教学工作量,填写下一年度外籍教师聘请计划,于每年12月底之前上报国际交流中心。

国际交流中心根据教学工作量确定外籍教师名额,经主管校长同意后,及时与外教沟通,向外教介绍学校情况、教学安排、工资及生活待遇;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对外教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于每年5月份之前确定聘请人选。

国际交流中心负责为外籍教师办理外国专家证及工作签证,办理的细则参见“聘请外国教师(外籍教师)来粤工作须知”。

外籍教师来华之前,聘用单位应向其说明教学目的、教学大纲、教学对象的水平等,使其在来华之前做好必要的教学准备。国际交流中心应与外籍教师联系,确定外教的来华时间;准备外教住房;安排好迎接人员。

外籍教师到校后,由国际交流中心组织聘用单位负责人共同对外教进行教学和生活等方面的培训。

外籍教师的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对于工作出色者,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续签合同,并按照有关手续重新为其办理外国专家证及签证。

外籍教师离校时,国际交流中心应收回其外国专家证、工作证等证件、IC卡及房间钥匙等;为离校的外籍教师送行节(邮寄行李,订机票,组织欢送会等);为需延聘的外教办理延聘申请及居留证延期手续。后勤办清洁宿舍,为新聘的外籍教师来校作好准备。

应聘外籍教师应具备的条件及所须提供的材料

外籍教师应具备的条件

应具有学士以上学历、两年以上语言教学经验。

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令和工作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

没有未了结的法律纠葛案件。

身体健康

年龄在25岁-60岁之间

应聘的外籍教师须提供的材料:可通过电子邮件提交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和护照复印件、推荐信、近期相片和健康状况证明书等。

外籍教师在我校工作期间的管理

对外籍教师管理的根本依据是我国的法律、法规,具体依据是我校规以及聘任合同。

工作和生活管理

国际交流中心负责外籍教师的日常行政管理、其他涉外及日常生活管理工作。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外籍教师征求对工作和生活安排的意见和要求,了解和检查外籍教师在各单位的工作效益。

外籍教师到校后,国际交流中心负责填写“外籍教师登记表”;在24小时之内到当地派出所为其办理临时住宿登记;陪同外籍教师参观校园,熟悉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购物、存款、交通、饮食等);安排外籍教师与学院领导及相关负责人见面;向他们说明房间设施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为外籍教师办理工作证,在指定银行开存折;为外籍教师印制名片;向外籍教师提供英文版的校历、作息时间表、课表、通讯录、外教手册和南海校区班车时刻表;向外籍教师提供教学用品

国际交流中心负责向外籍教师介绍我国有关法律、法令和法规;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以及聘任合同书规定的内容及注意事项。

聘用制单位应指定一名负责人管理外籍教师的教学工作,为外籍教师配备一名合作教师,协助他们的教学工作,了解和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并对其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和指导。

外籍教师到校后,聘用单位负责向外籍教师提供教材、英文的教学大纲、英文学生花名册以及与教学有关的文件。介绍培养目标、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课程的要求,考试体系和考试方式;教材的选用应由聘用单位与外籍教师一起商定,尽量发挥其所长。允许他们在完成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前提下使用不同的方法教学。

聘用单位应邀请外籍教师参加本单位的教研会议,与外籍教师进行教学及学术交流,加强与外籍教师的沟通,积极邀请外教参与学校活动(如教师节、运动会及与英语有关的活动等),及时听取他们的意见,联络感情,创造一种和谐的学术氛围。

聘用单位与国际交流中心、教务处等部门一起对外籍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评估,并给予友好的指导。教学评估每半年进行一次,评估时间在每学期结束前一个半月内进行,各聘用单位应在每学期结束前的20天把评估结果上报国际交流中心。

聘用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要求他们对外籍教师热情友好,谦虚谨慎;讲究文明礼貌,尊重对方文化、风俗习惯。要刻苦学习,积极、认真、主动、有创造性地外籍教师布置的学习任务, 对学业要有责任心。同时要维护个人、学校及国家尊严,对外籍教师提出的特殊要求,如邀请单独见面、单独去外教宿舍、陪同旅游等,应该谨慎对待。

对外籍教师的工作,既要大胆管理,严格要求,又要注意方法。对于外籍教师所提出的合理要求,有关部门应及时想办法解决。不合理或暂时办不到的,应及时向他们做出解释。

食宿与安全

虽然大部分外籍教师在南海校区授课,但考虑到南海校区周边的生活环境与广州有一定的差距,所以要求外籍教师在南海校区住三天。

后勤办负责外教广州校区的公寓管理。外教到校前,要确保外教宿舍的家具、家电及必要生活用品齐备且能够正常使用;确保水、电、煤气、网络、电话畅通,确保外教宿舍干净卫生;外籍教师入住前,核对登记外教房间设施,外教确认后签名;做好外教宿舍的维护及用电的安全及定期检查工作;负责外教宿舍电费、水费、电话费的缴交。

设备处负责外教宿舍电器的采购及维修工作。

保卫处负责外教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

对于外籍教师在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各单位应提高服务意识,向外籍教师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为外籍教师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外籍教师工作制度

外籍教师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和法令,尊重我国的社会制度和民族习惯,不得干涉我国的内部事务。不允许宣传宗教及淫秽内容和从事与其身份不相符合的工作。

按照学校提供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进行教学;及时向聘用单位提交教学资料,如授课计划表、考试试卷等。

外籍教师不能随便调课,如确需调课,须事先征得聘用单位同意;请病假需出示医院证明,经聘用单位和国际交流中心批准。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时,必须提出书面申请,请假期限为二天以内,由聘用单位分管外籍教师工作的负责人批准,并报国际交流中心备案;请假期限超过二天的,须报国际交流中心审批;

禁止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不得考前泄露试题;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学生考试成绩;上课时间禁止使用手机或收发信息;不得体罚学生或对学生使用侮辱性语言。

外教衣着得体,不得穿过分暴露的衣服如背心、短裤和拖鞋上课;不允许与在校学生有亲密的身体接触。

未经国际交流中心批准,不得兼任校外工作。违反上述规定者将给予批评直到扣除工资或其他处分。

应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有关活动,如英语角及英语口语竞赛等;鼓励外籍教师在我国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参加教学学术讨论会。

对教学成绩显著的外籍专业人员,学校将给予奖励。对工作不负责者,表现恶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经二次口头警告和一次书面警告仍不改者,应予以解聘。

外籍教师在我校的生活待遇

外籍教师的生活待遇一般应包括三部分:一是直接付给教师本人的工资,二是直接付给的津贴部分,包括电话费、电费、煤气费、交通费、网络费和水费,三是间接的住宿费和医疗费。按照国家外国专家局的规定,工资部分应根据教师的实际业务水平,承担的工作任务,并参考其学历、资历而确定。

对提供国际旅费的外籍教师,采取凭机票报销的办法支付国际旅费。国际旅费只能在合同结束时向外籍教师支付。

学校负担外籍教师在中国境内的体检和签证费用。

向外教提供一般性的教学用品,如笔记本、水性笔、彩笔、文件袋、打印机墨盒(2盒/学期)、打印纸(200张/学期)以及U盘(合同结束时上交)等。

我校聘请的长期外籍教师,在聘期内按照学校假期休假,在假期内工资照发。

外籍教师在校的工资收入,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交纳个人所得税。

为外籍教师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外籍教师在我校工作期间应在校内医院就医,如因校内医院条件有限需到校外医院就医的,应征得校医院负责人的书面同意后方可到校外医院就医,医疗费用与校内正式教师同等待遇。

外籍教师除享受中国教师法定的节假日之外,还可以享受外籍教师本国的国庆日和传统节日,如圣诞节等。国际交流中心和各聘用单位将外籍教师的工作在节、假日前安排好,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宴餐、旅游及赠送纪念品:在长期教师来校、离校及重大节日时可各集中安排一次宴餐;每年可集中安排两次省内旅游;可以学校名义赠送价值150元以内的纪念品。

国际交流中心负责执行与解释《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外籍教师管理制度》,其他单位与个人不得擅自承诺其他待遇或更改有关条文。

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